关于肖久灵等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1493

各学院、教学部、书院,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考察、公示,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肖久灵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子云同志任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国际学院副院长

(兼),试用期一年;

兰孝国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斌同志任培训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德林同志任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怡(经贸)同志任期刊社副社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

2016  1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