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校(分党校)第四十一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3-26浏览次数:1519



关于举办党校(分党校)第四十一
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及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委组发[2017]6号)以及《2018年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要点》(党委组发[2018]7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定于20183-5月举办校第四十一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制定培训计划。各分党校按照《党校(分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大纲》和《党校(分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教学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教学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和授课教师等。培训内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为重点,使学员熟悉党章党规,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分党校培训计划于48日前报至校党校备案(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2.加强培训管理。各分党校按照工作规定和校党校2018年培训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培训制度,做好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学员培训工作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

建议聘请在学生中有影响、有威望的专业教师、党务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离退休老党员等上党课,进一步充实各分党校师资力量。

本期培训班使用的教材由各分党校自行确定和购买,并报校党校备案。

请各分党校将参加本次培训班学员名单于48日前报校党校备案(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3.严格考核制度。各分党校按照《党校(分党校)加强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对学员的管理,严格考勤考核制度,严肃考试纪律。校党校将于5月上旬组织结业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为更好拟定发展计划,请各部门填写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48日前报送校党校,电子稿发至邮箱。

        4.各分党校结合校党校要求,自行制定培训计划,对近两年新入党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计划于48日前报送校党校,电子稿发至邮箱。

 校党校联系人:张林林,电话:58318856,地点:中和楼402,邮箱:106160@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样稿

                    2.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样稿.xlsx

附件2: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doc


                 校党校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