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1571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
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的通知
 苏委教办﹝201633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全省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高校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为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基础支撑,省委教育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党支部工作标准》)。现予印发。

  《党支部工作标准》共分七章28条,分为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生活制度、保障机制、附则。《党支部工作标准》保留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苏委教组〔20136号)中部分条款和内容,着重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要求,突出了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特别是按照《准则》要求,在主要职责”“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章节中增加了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等条款;在组织生活制度章节中着重强调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体现了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党支部工作标准》还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等党建重点工作,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内容、任务、要求进行了明确。

  各高校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党支部工作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督查考核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创新创优和典型示范,确保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健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院系党组织直接领导、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经费投入,为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组织员,保证基层党支部工作有序开展。

  各地、各高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