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委教组﹝2017﹞44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双抓双促”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责任意识和推进举措,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双抓双促”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要求,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为抓手,坚持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基层关切,务求工作成效,具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得到更好落实。
工作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注重针对性,务求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大抓基层、夯实基础,对照高校党建、中小学校党建、民办学校党建等工作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围绕基层党建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执行、保障落实等基本工作存在的问题,围绕巡视巡察和述职评议考核反馈的问题建议,围绕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一校(院、系)一品特色品牌创建、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等创新创优工作,引入项目化管理方法进行推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多解决实际问题、多积累管用经验。
(二)注重示范性,突出重点。要具体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书记抓党建的示范效应和“书记项目”的引领作用,树立书记聚焦主责主业的榜样形象,紧盯困扰基层党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书记亲自抓、带头抓、带领抓,积极攻坚克难,着力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基层党建务实成果和特色品牌,努力把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办成示范项目、牵引项目。
(三)注重操作性,便于实施。要本着切口小、有难度、具体可操作、有推广价值的原则,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确定项目,明确目标,落实举措,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现实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打牢工作基础;既要调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要让基层党员师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项目实施周期一般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二、主要任务
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各高校党委书记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所辖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书记和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书记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所辖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小学校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
各高校党委负责本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
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确定1个基层党建项目,作为主攻方向抓好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每年从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各高校党委书记承担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中,确定部分项目作为省级重点管理项目,着力研究和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师生最为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心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品牌,以点带面,以具体项目带动整体工作,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实施内容和方法
(一)项目设立。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书记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基层党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党员师生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综合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将问题变议题、议题变课题、课题变项目,选定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今年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双抓双促”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确定。
(二)项目申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初步确定后,围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主要内容、主要目标、进度安排、推进措施等形成立项书(见附件)。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各高校党委书记的党建项目,报省委教育工委汇总、审核并研究后确定为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并下发实施文件。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审核确定所辖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各高校党委负责审核确定本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
(三)项目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根据所承担的基层党建项目及推进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列出“时间表”,排出“路线图”,抓好组织实施。省委教育工委将建立“书记项目库”和项目管理台账,并根据项目阶段性目标,采取调研检查、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推进落实。
(四)项目验收。每年年底之前,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要对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考评,重点检查是否达到了立项时确定的目标,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教育工委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特别是省级重点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达到的目标效果进行抽查复核,并组织评选一批示范性党建“书记项目”;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项目,督促按期完成。
(五)项目推广。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活动,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成果展评,推动成果交流。通过江苏教育党建网等媒体,宣传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做法和成效。对示范性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进行推广,发挥对面上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落实情况,最能直观而集中地反映各级党组织和书记抓党建主责主业的“最大政绩”。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其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有序有力地推进工作开展。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仅要把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摆在案头、记在心中、抓在手上,带头调查研究、设计课题、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而且要抓好下级党组织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管理工作,推动齐抓共管。党(工)委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力求工作实效。要通过“书记抓、抓书记”,构建党(工)委书记领办、党(工)委相关部门协办、基层党组织承办的基层党建创新机制,用“第一责任人”带动“一班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抓主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正确处理好落实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与推进基层党建常规工作的关系,做到常规工作有序开展、“书记项目”突破创新,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带动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
(三)加强总结宣传。要积极总结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成果转化运用,不断巩固和放大工作成效。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所带来的新成果、新变化,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师生的认同和参与意识,提高党员师生对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关注度、知晓度、满意度。注重研究解决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各高校党委书记2017年度党建“书记项目”立项书,请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邮箱:zuzhichu@ec.js.edu.cn,联系电话(传真):025-83335167,83335675。
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