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3267

各相关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提醒》的相关要求,为使毕业生顺利离校,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预备期满转正、组织关系转接、组织档案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等的教育工作

各相关党组织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增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教育、安全教育,对毕业生党员提出具体要求和今后努力方向。同时,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等有关事宜做出必要指导和具体说明。积极引导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就业、考研、出国(境)学习不冲突,使其正确认识,尽早转接,以免错过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

对于毕业生中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组织要在毕业生离校前按要求做好教育工作,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的考察意见填写完整。

二、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予以按期转正;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所在党组织要根据其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做好组织鉴定,按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党组织档案,不得提前转正。本科生、研究生在毕业前三个月原则上不发展入党。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落实专人负责。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建议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所在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在本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超出上述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

四、毕业生党员等组织档案的归档工作

各党组织要统筹协调,层层把关,落实责任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登记和交接转递工作,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组织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党委组织部将于本学期末组织专兼职组织员对各相关党组织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互查。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党团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等。

对于毕业生中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要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团组织推优表》、党团校结业证书、政审材料等相关材料整理归入毕业生档案。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各党组织应负责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

五、工作提醒

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各相关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各相关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2.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大部分可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需要毕业生党员精准提供目标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名称,各相关党组织在查询操作时尽量选用较短且关键的词或短语作为查询用语。

3.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同时进行在线操作、打印党员信息登记表和开具纸质介绍信(目前仍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在线操作用于完成省内审批流程,党员信息登记表和纸质介绍信交由毕业生党员携带。对于转往浙江、安徽两省的党员,可将系统生成的唯一查询码写到纸质介绍信上,届时接收方可凭唯一查询码从数据交换区下载党员登记信息,数据交换区信息有效期1个月。省内的保密单位、垂直管理的单位(如央企江苏分公司、五大银行江苏分行支行)等党组织,可能在系统中查询不到,参照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进行操作。

4. 各相关党组织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前,应及时更新党员个人信息,特别是学历、手机号码、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状态等,提醒党员保持手机畅通。同时定期登录系统查看转接任务运行情况,跟踪转接流程,督促党员去所转党支部报到。

各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党组织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线,确保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等有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