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1791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校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党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经研究,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校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实践经验,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胜任党校教学工作。

二、选聘范围

1.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

2.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兼职组织员,特邀组织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3.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对党建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研究的校内外专家、学者。

三、主要职责

1.积极主动承担党校教学工作,认真备课,精心教授,着力提高学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主动关心党校建设与发展,积极参加学术研讨、集体备课等活动。

3.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四、选聘程序

1.二级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推荐,并填写《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表》(附件 1)、《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 2),于1020日前报党校办公室。

2.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党校教师选聘小组,依据选聘条件进行遴选。

3.遴选结果报学校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批后,发文聘任。

五、聘期及相关

党校教师聘期一般为 3 年。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以续聘。聘期内,按其所承担的工作量,由党校、分党校按规定发放课时费,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党校教师专题培训、优秀党课评选等活动,支持教师申报相关项目、开展课题研究和课程建设。

六、有关要求

请基层党组织根据选聘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干部加入到党校教师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我校党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纸质材料交至:中和楼402,电子材料发送至:zzb@nau.edu.cn,联系人:孔楠,电话:8856

 

 

附件1: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汇总表.xls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09 21